扛起法治建设的大旗——平利县人大常委会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纪实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04 11:35 【 字体:

36名群众接过县人大常委会颁发的人民陪审员任命书、全县166名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例重新犯罪……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平利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觉扛起法治建设的大旗,充分发挥主体职能,带领全县在政治文明的道路上留下了一连串光辉的足迹。

传法教法 依法治县第一靶

法治,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潮流,华夏儿女不懈追求的光明前景。作为民主法治建设的一线,近年来,平利县不断加强普法教育,推进依法治县,为安居、兴业、旅游、投资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早在2011年,县委、县政府实施“六五”普法教育之初,县人大常委会就迅速反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的决议》。3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拟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凡任必考”,严把公职人员法律素质关。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普通群众直线联接法律帮教模式,以点带面,提升干部、代表的依法履职能力和群众的法律意识。督促法律宣传部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法制宣传月、法制文化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因地制宜,因人制宜,满足群众对法律的需求,提升了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执法检查 法律生命保好驾

法律的生命,在于不折不扣的实施。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用好执法检查这台“CT机”,从全面深化改革和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入手,寓监督于支持中,随时监测法律的“生命体征”,适时为法律实施情况开方下药。

“助残车非法载客对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听到代表和群众的广泛呼吁后,县人大常委会于20126月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安全设施滞后、校车管理以及残疾人非法营运等问题作出审议意见,转交政府办理。审议意见出台以来,助残车消失在街道上,学生有了专门校车接送,城区道路装上了红绿灯,公交车驶入了与城区比邻的长安镇。道路交通安全能力提升的同时,基础设施也得到进一步完善。截止6月中旬刚刚结束的《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已先后组织各级代表对《行政许可法》、《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通过听取县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议意见,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各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愈发明显。投资环境、经济发展、城镇化、生态建设等工作都因此受益,群众利益也得到有效尊重和维护。

公正司法 群众信心加一码

司法天秤的平衡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也是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的保障。然而,近年来,“案件执行难”、“法律白条”等问题多年来却在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台账上时有出现。

在对《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县公安局治安案件办理工作、县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修订完善了《公检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了《人大法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开展案件审理评审,从社会各界遴选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督促公检法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3年底开展的代表民主测评显示,公检法均处于满意等次,社会治安、案件审理满意率均有较大提升。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民主测评这把“标尺”,结合平时汇报、定期报告,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为民办事的能力进行跟踪问效。并以此为据,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有效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群众观念、法治观念、大局观念,绷紧了“一府两院”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的“弦”,更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法治的信心。

| 责任编辑: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