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9-10-30 16:19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xzfbgs/2019-000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函〔2019〕23号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年10月30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函[2019]19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政务公开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夯实责任

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各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政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适应改革新要求,发展新形势、工作新需要,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按照中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请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将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于2019年11月6日前报县政府办,联系人:张小媚,电话:0915-8410629)。

二、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一)使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调整平利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 。

(二)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坚持“政府办牵头对上,相关部门分口负责、协同配合运转”的原则,打好总体战和协同战。一是对中省市下发的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类文件和会议通知 由县政府办统一办理,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批转各有关部 门抓好落实,二是对中省市来平开展的各类相关调研、检查考核等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同中省市调研检查考核组的衔接对接,由各有关部门按照衔接对接要求抓好落实。三是对需要组织多个部门联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调研、检查考核的,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拟定调研、检查方案,按程序报审后印发执行。

(三)建立专项工作分工协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政务公开实践活动等专项工作,建立由县政府办牵头,县政府信息中心、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配合的分工协作机制,集中力量、规范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四)建立效果评估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量化评估指标体系,适时通过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日常检查、年终考核等方式,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务新媒体建设等方面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评估结果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

三、严格考核,强化问责 

政务公开工作是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等方式,定期督查各镇、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1.平利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2.平利县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3.平利县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

2019年10月29日

公文PDF原件:平政办函〔2019〕2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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