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张先生-关于电子医保归属地问题 | ||||
来信人: | 张先生 | 来信日期: | 2021年05月07日 | 来信编号: | SZXX202105080006 |
信件内容: | 本人为机关在职公务员,缴纳医保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0年,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申请电子医保卡,申请通过后,电子医保卡的归属地显示为咸阳,解绑重新绑定后还是咸阳,也无法正常使用,希望相关部门帮助,将电子医保卡的归属地信息进行更正,方便正常使用。 | ||||
信件回复: | 平利县:2021年5月8日下午,县医保局已安排专人电话联系诉求人张先生,并立即解决电子医保卡归属地显示为咸阳问题。现国家大力推广电子医保凭证使用,参保人员在注册电子医保凭证时,系统会默认参保人员系统中记载的一个参保地,因张先生之前在咸阳参保,故系统默认到咸阳。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平利县 | ||||
回复时间: | 2021年05月10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