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冯女士-慢性病证办理 | ||||
来信人: | 冯女士 | 来信日期: | 2021年05月06日 | 来信编号: | SZXX202105070006 |
信件内容: | 请问乳腺癌后期治疗是否能办理慢性病证?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资料? | ||||
信件回复: | 平利县:冯女士,您好!乳腺癌属门诊特殊治疗,不属门诊慢特病保障范畴,不需办理慢病证。特殊治疗备案需要的资料有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及基因检测报告;由经治医院填写(特殊治疗审批表)治疗计划、医院医务科签字盖章后,报县医保经办中心备案。备案后的门诊特殊治疗在统筹区域内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按比例就诊直补;异地就医人员将报销资料送至户籍所在地的镇社保站,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按比例予以报销。据《安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实施细则》(安医保发〔2019〕57 号),冯女士反映的辅助治疗费用问题目前未纳入报销范围,县医保局将积极建议市上完善报销政策。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平利县 | ||||
回复时间: | 2021年05月10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