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先生-关于咨询在鄂人员返回安康平利的情况

信件主题: 单先生-关于咨询在鄂人员返回安康平利的情况
来信人: 单先生 来信日期: 2020年03月21日 来信编号: SZXX202003220002
信件内容: 根据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3月19日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来安返安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第8号))第一条:境内来安返安人员,必须出具出发地“健康码”或镇(办)及以上机构14日内有效健康证明;必须申领安康“健康码”;必须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告。 本人及女朋友(湖北恩施人)拟计划近期从湖北恩施(低风险地区)自驾车返回陕西平利(低风险地区),本人及女朋友均持有湖北健康码(绿码)及镇办以上开具的健康证明,请问根据上述要求是否要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返回是否需要社区出具接收证明或其他材料。
信件回复: 平利县:根据县防控指挥部转发《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来安返安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的通知(平联指办发〔2020〕64号)第三条“对低风险地区来平返平人员和车辆,持有出发地“健康码”或有效健康证明的要做到互认,允许安全有序流动,不得对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因此请您及家人返回平利后,前往所在辖区村(居)委会做好登记备案即可。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平利县
回复时间: 2020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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