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某女士-求助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 ||||
来信人: | 某女士 | 来信日期: | 2022年04月08日 | 来信编号: | DH202204090077 |
信件内容: | 长期以来,每天07:30开始,平利花园小区楼下临街超市(尚膳房)在经营期间使用喇叭循环播放宣传语,因喇叭播放音量较大,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休息,希望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 ||||
信件回复: | 平利县:2022年4月12日,城关派出所民警与尚膳房超市负责人就此事进行沟通,要求超市负责人降低超市播放广告的喇叭音量,避免发生噪音扰民的现象。民警会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声音较大的,将立即制止。对劝说不听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平利县 | ||||
回复时间: | 2022年04月13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