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陈先生-核实残疾人驾照考试问题 | ||||
来信人: | 陈亿明 | 来信日期: | 2021年10月29日 | 来信编号: | DH202110300355 |
信件内容: | 我为腿部1级残疾,于2021年8月28日在河北省廊坊市购买了一辆燃油三轮车用于代步,但因腿部残疾无法正常考取驾照,现想了解平利县的驾校是否可以进行残疾人驾照考试,请予以告知。 | ||||
信件回复: | 平利县: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因陈先生为腿部一级残疾,按照规定,不能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平利县 | ||||
回复时间: | 2021年11月02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