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建议卫生院进购雾化药品

信件主题: 张先生-建议卫生院进购雾化药品
来信人: 张先生 来信日期: 2021年01月30日 来信编号: DH202101300228
信件内容: 建议洛河镇卫生院尽快进购治疗雾化的药品,请相关部门予以采纳。
信件回复: 平利县:经核实,张先生所建议购进的指定药品属二级医院用药目录内药品,而洛河卫生院属一级医院,故无法采购张先生所需指定药品。洛河卫生院有符合卫生院级别的目录内药品,可用于一般症状的雾化治疗。县卫健局工作人员已向张先生沟通解释。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平利县
回复时间: 2021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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