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先生-鑫华御庭小区电梯运行问题

信件主题: 某先生-鑫华御庭小区电梯运行问题
来信人: 某先生 来信日期: 2019年12月31日 来信编号: DH201912310282
信件内容: 2019年12月30日10时开始,该小区电梯停电无法运行,导致整楼业主通行不便,随即来电人前往该小区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告知因公摊电费未缴纳,故无法运行,来电人认为不合理,现希望相关部门协调该小区物业公司尽快恢复电梯运行。
信件回复: 平利县:经查,鑫华御庭小区业主户下用电于2019年电力公司实施了电网改造,但公共设施设备公共用电部分未纳入改造项目,故该小区全体业主需共同承担电梯运行和楼道照明等公共设施用电费用。物业公司收取的三级物业服务费(每平方0.90元)不含电梯用电费用。因该小区大部分业主未及时交纳公摊电费,电力局在下发催交通知书后部分业主仍拒交,故电力局最终断停该小区公共用电。后经物业公司和部分业主与电力局协商,现已恢复通电。望该小区全体业主按时交纳公共用电费用,确保出行小区电梯正常运营。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平利县
回复时间: 2020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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