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县2025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为提高检查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检查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平利县委宣传部、平利县老县镇人民政府、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利两山生态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检查依据和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规章实施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单位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收入确认、资产减值、会计估计、会计基础、会计核算、“三公”经费、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债务风险防控、会计制度执行等方面内容。同时,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本次检查以各单位2024年度的相关财务资料为主,必要时可延伸检查以前年度。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自公示之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结束。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平利县财政局会计股
联系人:钱太平 电话:0915-8421862
平利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