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3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通过平利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部分条款监管责任的通知(意见征集稿)》的意见。公开征集意见期内,共收到邮箱意见反馈1件(见附件),感谢社会各界对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