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统筹建立本辖区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19〕20号)文件精神,平利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平利县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平利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进行公示。
附件:
1.《平利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pdf
平利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