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8日在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平利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围绕“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兜牢三保、防范风险”的目标,积极应对严峻的财政运行形势,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财政智慧和力量。
2024年,全县实现留归地方本级财政收入2.6609亿元,当年争取到位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11.477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2.1163亿元、政府债券资金收入5.5286亿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5207万元,动用上年结余收入786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3万元,上解支出3962万元。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收支达到32.8121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7.8%。
(一)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入库地方财政收入2.6609亿元,占调整预算的80.6%,同比下降4.1%。分收入征收部门执行情况为:
税务部门完成780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1%,其中:税收收入7227万元,非税收入578万元;
财政及执收执罚部门完成504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2.9%;
自然资源部门完成876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70.1%,其中:土地出让收入4608万元,清收旧宅腾退土地指标交易收入2000万元,当年土地指标交易收入1140万元,罚没收入1015万元;
公产中心完成500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64.1%,其中:水务公司产权转让收入200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3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851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3.3%,同比增长10.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22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4%;非税收入完成362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9.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66.6%,较上年下降9.8个百分点。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6.5825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7.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468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934万元,盘活存量资金支出520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4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5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2.777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577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7852万元,盘活存量资金收入520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3万元,土地指标交易收入114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962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总计26.5825亿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财力情况安排26.5825亿元,当年预算执行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128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2702亿元,置换债务转贷收入1.6809亿元,上年结余8万元,调入资金1066万元(专项债券利息支出无对应收入,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中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总计6.041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60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6809亿元,当年预算执行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总计294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883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1066万元,当年预算执行收支平衡。
当前2024年年度财政决算汇审正在进行,市对县暂未最终结算,以上数据可能会有所变化,待决算汇审编出后,届时再按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2.0012亿元,本年收入1.1059亿元,其中:社会保险缴费收入1771万元,财政补助收入8641万元,集体补助收入4万元、委托投资收益512万元、利息收入82万元,转移收入31万元,其他收入18万元。本年支出9236万元,其中:发放基础养老金8589万元,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499万元,丧葬补助金支出140万元,转移支出7万元、其他支出1万元。当年结余182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1835亿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254万元,本年收入2.2045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1.0015亿元,财政补助收入1.1607亿元,利息收入48万元,转移收入375万元。本年支出2.2298亿元。动用上年结余25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已于2023年上划市级统筹,县级不再列决此项基金收支。
(六)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地方政府性债券资金收入5.5286亿元,其中:当年新增一般债券1.13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2702亿元,置换债务转贷收入1.6809亿元,借新还旧债券4475万元。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预算调整方案和财政决算口径,安排一般债券项目支出1.13亿元;安排债务还本支出4475万元;城区停车场建设(续发)2000万元,普济寺标准化厂房建设6000万元,陈家坝污水管网改建3500万元,存量隐性债务置换2100万元,西渝高铁建设9102万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6809亿元。当年政府性债券转贷资金收支平衡。
截至2024年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6.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3.13亿元。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35.65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647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3.0066亿元。
(七)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迎难而上,财政运行平稳有序。一是“稳”的基础持续夯实。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财税等部门协同联动、积极应对,始终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二是“争”的势头力度不减。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抓资金争取、抓债券申报。全年累计争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1.4786亿元、超长期国债资金6377万元、一般债券资金1.13亿元、专项债券资金2.2702亿元、置换债券资金1.6809亿元。三是“盘”的效益逐步提升。狠抓资金资产效益,全年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5207万元,处置闲置国有资产2659万元,财政统筹能力明显提升。
2.优化支出结构,民生支出保障有力。牢牢把握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职能定位,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将有限的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年民生支出共22.05亿元,占全县总支出的85.8%。一是全力保障教育经费投入。聚焦教育发展短板和薄弱环节,全年教育支出5.5678亿元,占全县总支出的21.9%。二是持续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投入卫生事业经费1.4262亿元,大力推进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全面兜牢社会保障底线。强化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生活保障,安排各类救助救济资金1.3亿元,确保低保、五保等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按时兑付。四是大力支持稳岗位保就业。坚持把稳就业放在突出位置,拨付各类就业资金3327万元,推动返乡入乡人员、大学生创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落实。五是持续优化生态环境。统筹安排各类环保专项资金1.2219亿元,支持污染防治和城乡环境改善。六是助推文旅融合发展。安排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2044万元,巩固提升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果。七是办好民生实事。切实解决交通发展瓶颈,筹集渡正路改扩建工程资金2000万元、西大桥改建工程资金1600万元,确保路桥如期通行。
3.高效助企纾困,全面助推经济稳增长。一是不打折扣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全年共兑付稳工业发展基金1131万元,商贸企业发展专项425万元,创业就业及社区工厂发展资金100万元,富硒特色产业扶持奖补资金3125万元,农业保险补贴879万元,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撑。二是充分发挥财信担保融资功能。全年向民营企业新增发放担保贷款39笔1.32亿元,累计在保余额2.43亿元。用好“三秦融担贷”等金融工具,新增发放贷款21笔5650万元,借用还贷周转金6500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三是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2024年安排化解拖欠企业账款资金1.41亿元,有效激活企业市场活力,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四是全面推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把政府采购推广节能环保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及“832”平台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策落到实处。全年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比例达到95%以上,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例均达到100%,完成“832”平台交易总额361.58万元,在全市率先超额完成任务。
4.聚焦巩固衔接,倾力支持乡村振兴。一是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减。按照“四个不摘”要求,足额落实县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3400万元,争取中省市财政衔接资金1.49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3%。二是及时兑付惠农补贴。全年通过“一卡通”累计发放资金1.98亿元,涵盖耕地地力保护、油菜种植、大豆种植、农机购置等58个项目,惠及294个批次38.14万人次,切实发挥“一卡通”直达惠民作用。三是集中财力支持“千万工程”建设。投入各类财政资金2.06亿元,支持老县、长安2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和30个“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使得蒋家坪村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马鞍山等5个村被命名全省美丽宜居示范村。
5.坚持守牢底线,全力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守住基层“三保”防线。切实履行基层“三保”支出主体责任,统筹预算编制保障“三保”支出需求,加强执行监测,确保不发生“三保”支出风险。2024年全县“三保”支出实现13.98亿元,其中:保工资支出7.30亿元、保运转支出1.17亿元、保基本民生支出5.51亿元。二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继续压减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制定《平利县深入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十五条措施》,推动“过紧日子”走深走实。全面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印发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为全县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保驾护航。三是坚决守牢债务风险底线。从严控制新增债务,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全年完成法定债务还本付息任务1.2167亿元,其中:本金5934万元,利息6233万元;偿还隐性债务2.0782亿元,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四是依托政策消除隐性债务风险。抢抓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政策机遇,争取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专项债券额度1.68亿元,用于化解拖欠企业账款和存量隐性债务,以时间换空间,大大减轻政府偿债压力。同时按照融资平台退出计划,当年有序完成“两山”公司、移民搬迁公司融资平台退出工作。
6.狠抓财政管理,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出效益。2024年在实现全县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共抽取8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部门整体支出资金2.72亿元,项目资金1.39亿元。二是充分发挥投资评审职能。全年共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82个,送审金额6.53亿元,审减金额0.469亿元,综合审减率7.17%。三是全面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能。加强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备案审核,督促采购人落实“无预算不采购”要求。2024年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共备案采购计划357个,采购计划总金额2.12亿元。建成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利县分站,2024年电子卖场累计交易26笔,总金额136.22万元。四是推动国资管理提质增效。全面开展闲置国有资产清查,建立一宗资产一件档案。稳步推进水务资产重组合作,多措并举支持国有企业实体化运营。五是狠抓财政财务管理。2024年对全县4个行政事业单位、1家国企,共5个单位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规范了单位的会计账务和会计管理行为。组织开展“财政课堂进基层”活动,有效提升了镇级财务管理水平,真正为乡镇理好财、把好关。六是深入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各项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重点聚焦惠民资金兑付、招商引资财税优惠政策、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把落实问题整改贯穿监督检查全过程。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同时,财政运行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我县经济总量弱小,税收收入增收乏力;国有土地和国有资产存量有限,非税收入增长潜力和空间不大;保障“三保”、稳经济增长和化解政府债务等支出逐年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习惯“过紧日子”的氛围还不浓,预算约束力不强,资金使用绩效不高,财会监督和预算绩效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意见,以更有力的举措,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经济工作会议、财政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七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资源增收入,厉行节约强支出,守牢底线防风险,深化管理提绩效,助推经济回升向好、社会和谐稳定,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今年财政预算编制的原则是:增收入、强支出、守底线、提绩效。一是保持一定收入规模。兼顾收入可能和支出需求,全面梳理并拓宽收入来源,实事求是、科学预测收入预算,与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相衔接。二是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四本预算衔接力度,积极盘活资金、资产、资源、资本,充分挖掘各类资源潜力,集中财力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大事要事。三是过紧日子守牢底线。坚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压缩非急需、非必要的开支,切实兜牢“三保”和债务风险防范两条底线。四是努力提升预算绩效。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管理,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动预算与绩效有效融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2025年财政收入预算安排
2025年,按照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的总体要求,建议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6%增幅安排,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结合资源和资产现状确定,2025年年初预算安排入库地方财政收入3.430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1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1308亿元。具体分部门情况:
税务部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00万元。
财政部门,财政总收入440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00万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500万元。
自然资源部门,财政总收入1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7000万元,耕地指标交易收入2000万元,清收旧宅腾退土地指标交易收入1000万元。
公产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308亿元,其中:城投公司上缴收益2000万元,水务资产重组5000万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4308万元。
(三)2025年全县财政预算收支总规模
通过测算,2025年全县财政预算收支总规模为34.604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873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1308亿元。具体分项情况如下:
地方财政收入3.4308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1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308亿元;
税收返还收入1787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9696亿元;
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4亿元;
政府债券收入5.72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资金收入5900万元,新增一般政府债券资金收入68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收入(含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4.45亿元;
财政部门预计争取新增补助收入4000万元;
盘活单位存量资金收入3017万元;
减:上解上级支出396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草案
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7.8738亿元。
1.中省市确定的保基本民生需县级配套支出9869万元
(1)教育安排支出1206万元
学前一年免保教费及学前教育助学金补助49万元;
学前公用经费补助105万元;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282万元;
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交通补助2万元;
义务教育助学金配套191万元;
高中公用经费补助470万元;
高中阶段助学金配套28万元;
职业教育助学金配套4万元;
职业教育学校免学费补助15万元;
县级承担的地方课程教材60万元。
(2)社会保障安排支出6173万元
政府救助综合责任保险保费县级配套31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级配套1663万元;
环卫工人社会保险补贴30万元;
困难群众救助县级配套1300万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25万元;
孤儿生活补助费15万元;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县级配套10万元;
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县级配套资金1134万元;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贴11万元;
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80万元;
残疾人专职委员补助县级配套25万元;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县级配套15万元;
农村户籍曾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过的人员养老金工龄补贴县级配套688万元;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县级配套390万元;
退役士兵安置县级配套150万元;
襄渝线铁路伤残民兵生活补助县级配套6万元;
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和运转经费200万元。
(3)卫生健康安排支出2490万元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1145万元;
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124万元;
离休干部医疗费补助8万元;
扶贫救助基金74万元;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综合补偿160万元;
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专项补助170万元;
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备案制改革400万元;
乡镇卫生院药品零差率专项补助71万元;
村医补助92万元;
招聘医学本科生安家费县级配套12万元;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国家奖励扶助县级配套21万元;
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农合财政补助35万元;
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21万元;
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补助38万元;
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筛查补助22万元;
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县级配套15万元;
婚前医学免费检查补助18万元;
独生子女保健费25万元;
城市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8万元;
计生家庭一次性特别扶助6万元;
计生特殊家庭帮扶(特别救助)县级配套8万元;
失独家庭特别扶助提标县级配套9万元;
妇女健康促进项目经费8万元。
2.保工资支出(人员经费)9.2546亿元
在职人员工资及“五险两金”经费7.5036亿元;
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奖)2100万元,其中:教师奖励性绩效978万元;
离休人员经费1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补助1.1233亿元;
遗属及60年代精退人员生活费205万元;
镇级两名工勤人员及全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补助465万元;
辅警人员经费补助926万元;
特岗教师经费补助522万元;
乡村教师补助235万元;
退休人员参加大病统筹单位配套437万元;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疗补助经费45万元;
重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工资125万元;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险费76万元;
千家坪林场等五家单位养老保险接续偿还企业养老经办中心资金(2025-2031年)136万元;
税务部门人员经费补差991万元。
3.保运转支出(运转经费)8976万元
县镇两级(除学校和医院)公用经费3169万元,公用经费预算中安排“三公”经费预算9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8万元、公务接待费390万元、因暂无因公出国(境)费计划未安排年初预算支出;
县镇两级保留公车运行经费108万元;
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视察经费116万元;
村组道路养护费58万元;
镇级专项运转经费170万元;
新社区安全管理经费152万元;
村级及社区经费(含离任社区人员补助)3353万元;
政府非税收入预算安排工作经费1850万元。
4.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安排支出3435万元
河长制专项经费100万元;
镇级河长制经费55万元;
田长制专项经费50万元;
林长制专项经费35万元;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42万元;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检测项目20万元;
环境卫生保洁经费600万元;
垃圾填埋场运营费500万元;
县污水处理厂项目运营费500万元;
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营费500万元;
镇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经费920万元;
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监督员报酬23万元;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环境监测及工作保障费用90万元。
5.乡村全面振兴安排支出1113万元
粮食风险基金安排225万元,其中:粮油储备专项经费130万元、粮食安全专项经费5万元、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利息90万元;
农业保险补贴县级配套资金60万元;
脱贫不稳定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人员参加城乡医保缴费县级配套89万元;
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经费739万元。
6.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0496亿元,其中:政府债务还本支出7213万元,政府债务付息支出3283万元。
7.县委政府决策事项安排支出9303万元
(1)民生事业发展提升安排支出1185万元
教育质量提升专项300万元;
教师培训专项100万元;
名优骨干教师奖励100万元;
职业教育合作办学专项补助8万元;
中高考学业水平测试及教师招考经费50万元;
学校体育场免费开放补助100万元;
民办公助幼儿园补助122万元;
学校营养餐食堂聘用人员专项150万元;
防汛抗旱工作经费30万元;
老年公寓运营补贴30万元;
殡仪馆运营补助45万元;
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50万元;
烈士陵园保护管理经费50万元;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准备金50万元。
(2)列入部门预算的部门专项经费7285万元
(3)列入财政预留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专项833万元
会议费100万元;
人才经费200万元;
党建经费200万元;
县级领导春节慰问经费110万元;
科技发展专项23万元;
信访维稳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突出信访问题。
8.预备费3000万元
9.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中省市下达各类项目专款)安排专项支出预计14亿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草案
202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6亿元。
1.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支出1.6亿元
2023年、2024年10宗零星土地征地补偿251万元;
农业发展专项(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生猪定点屠宰补助)500万元;
县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00万元;
森林病虫害防治300万元;
农村公路养护经费 700万元;
人居环境整治考评奖励资金(红黄旗季度考核)200万元;
2023年、2024年耕地流出整改资金706万元;
2023年耕地流出整改及国土变更技术服务费200万元;
工业发展基金2000万元;
商贸和电商发展专项500万元;
项目前期费1000万元;
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1000万元;
清退代课教师生活补助120万元;
失地农民补助740万元;
政府专项债券债务还本支出487万元;
政府专项债券债务付息支出3896万元。
2.专项债券资金收入安排支出4亿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
2025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1308亿元,其中:
隐性债务还本支出安排2172万元;
隐性债务付息支出安排1020万元;
基层派出所提档升级“百千工程”500万元;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补短资金500万元;
交流干部周转房修缮经费1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00万元;
平利水务集团发展公司公益性事业补贴240万元;
琵琶岛经营权回购资金1500万元;
城关三阳供水工程转让及并网补偿88万元;
清偿拖欠企业账款1500万元;
公交车运营补助388万元;
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奖补2500万元;
创业就业及社区工厂发展400万元;
产业链招商引资专项300万元,其中:富硒食品产业链50万元、生态旅游产业链50万元、新型材料产业链30万元、先进制造产业链30万元、招商中心140万元。
(七)2025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5年,全县财政预算总财力为34.6046亿元,当年全口径预算支出预计为34.6046亿元,当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八)社保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353亿元,其中:缴费收入1827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003亿元、委托投资收益372万元、利息收入93万元、集体补助收入1万元、转移收入3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341亿元。当年结余2012万元,累计滚存结余2.3847亿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2025年,上年结余收入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057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9524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000万元、利息收入44万元、本级财政补助收入1.1233亿元、转移收入2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955亿元,当年结余10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3万元。
(九)政府债务预算草案
2025年,年初预算预计地方政府债券收入5.72亿元,其中:再融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入59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收入68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收入4.45亿元。预计2025年发行专项债券资金4亿元,最终发行金额以实际到位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当年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支出5.72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债务还本支出5900万元,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建设支出5.13亿元。
2025年,年初预算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8071亿元,其中:法定债务还本支出7700万元,法定债务付息支出7112万元,隐性债务还本支出2172万元,隐性债务付息支出1087万元。
三、2025年重点工作
今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巩固衔接过渡期最后一年,也是“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非凡、责任重大。全县财政工作将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坚定信念,鼓足干劲,锚定目标,求真务实,全力推动全县财政事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一)聚焦做大财力,打好财政增收硬仗。坚持把增加可用财力作为缓解收支矛盾的首要任务。综合我县经济发展态势、财政运行形势和各方面因素,今年预算安排地方财政收入3.43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1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和基金收入2.28亿元,预算下达争取上级转补26.5亿元、政府债券资金4亿元以上。一是挖增量。认真分析财政收入构成,逐项研判潜力,按照征收主体,税务部门在税收收入上找增量,自然资源部门在政府性基金收入上找增量,县域国有企业在开展自营上找增量。二是抓争取。抢抓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机遇,紧盯国家政策动向和资金投向,及时跟进,部门协作,赴市跑省,确保基数不短,增量靠前,特别是在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建设资金上,要切实把项目前期工作做实做细,积极申报争取,力争项目早入库早评审、早通过、早到位。三是抓盘活。一方面,根据前期国有资产摸排情况,尽快拿出明确意见,尽早进入依法依规处置程序。另一方面,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完成150亩的土地收储和报批工作,确保实现土地出让收入目标。
(二)聚焦经济增长,加强资金政策统筹。坚持把稳住县域经济基本盘作为以财辅政的头等大事,用足用好一揽子增量政策稳增长。一是财税部门协同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做到应减尽减、应缓尽缓、应免尽免;持续开展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促进惠企政策全面有效落实。二是紧盯“两重两新”政策,各镇各部门配合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密切关注资金到位和项目落地情况,督促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出台的六项稳增长政策,明晰筹资方案,夯实筹资责任,确保奖补资金落实到位。各责任部门要严格做好资金核实、拨付、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四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用好贷款贴息、财信担保、三秦融担贷等政策工具,撬动更多金融“活水”注入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
(三)聚焦融合发展,努力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城乡协调融合发展,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理财为民的永恒主题。一是持续做好巩固衔接暨乡村振兴工作,保持县级投入力度不减,确保巩固衔接过渡期顺利收官,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样板。二是进一步健全三个“共同体”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促进县域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明显提升,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衡供给、互通共享。三是筹集资金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撂荒治理、种粮激励措施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确保粮食安全。四是聚焦县城基础设施补短板,配合相关部门大力争取中央预算内、超长期国债等资金项目。
(四)聚焦两条底线,落实政策防范风险。坚持把兜底线防风险作为财政工作的政治任务。一是将“三保”摆在财政支出最优先位置,按照“三保”保障清单,坚决落实预算和支出“两个”优先,切实兜牢“三保”。二是对照一揽子化债方案,紧盯年度法定还本付息任务,细化偿债举措,统筹资金资源逐步化解存量债务,确保债务率维持在合理区间。三是锚定隐性债务“清零”目标,用足用好置换债券政策,减轻政府还本付息支出压力。四是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规范举债行为,坚决杜绝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必须把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红线”要求,压实项目实施单位主体责任。
(五)聚焦厉行节约,强化资金绩效监管。坚持把绩效监管作为统筹调度财政资金的重要手段。一是推动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十五条措施》,从预算安排、资金拨付、政府采购、限价评审等方面压减支出,建立过紧日子评估机制;常态化推进政府购买事项清理和机关事业单位合办职工伙食工作,优先通过调剂配置资产,切实从人、财、物管理上节约资金。二是前移绩效管理关口,对2025年预算新增项目,必须开展预算绩效评估论证,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三是实行预算绩效全过程监管,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开展“双监控”,促使绩效目标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项目实际,确保预算资金安全高效。四是持续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逐步扩大绩效评价项目覆盖面,把过紧日子评估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六)聚焦财政改革,健全优化制度规程。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财政管理增效的原生动力。一是预算管理方面,要硬化预算约束,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全面推行零基预算,“三保”支出按标准,专项支出按目标,坚持项目化管理,从零编制预算。二是政府采购方面,着重解决重监管、轻经办和集中采购业务等问题,全面推进集中采购实施,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积极探索框架协议采购,规范小额零星采购行为。三是国资管理方面,务必把盘清资产家底,盘活存量闲置资产,启用财政云资产管理模块,建好用好“公物仓”,作为硬任务抓在手中,落实新增资产前置审核制度,优先通过内部调剂保障资产配置需求,确保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过程纳入监管。四是投资评审方面,制定出台政府投资项目最高限价评审管理办法,坚持把项目资金来源作为前置条件,无明确资金来源的政府投资项目不予评审。评审要以项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为准绳,合理确定项目投资额。
(七)聚焦财会监督,切实严明财经纪律。坚持把加强财会监督作为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抓手,一是常态化学习财经政策法规,把财经政策法规作为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专题培训,健全监督机构,统筹干部力量,提高依法监督能力。二是积极探索财会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与巡察、审计、纪委监委协同监督执法、信息成果共享。三是提高监督实效,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把财会监督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同时,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督,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彰显财经纪律约束力。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建议,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在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中展现新气象新作为,为建设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平利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附件:平利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