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县水利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13 14:15 【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平利县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4年以来,县水利局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了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告公示等,包括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饮水安全、水利项目建设、河长制、部门预决算等内容,方便公众查询,自觉接受监督。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年通过安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发布行政处罚类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规定,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畅通公民申请诉求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保障答复内容严谨、形式规范,同时做好答复书的送达及申请人的回访工作。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程中,县水利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加强信息管理。一是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所有公开信息由局办公室主动收集,各业务股室、下属单位按要求上报。二是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登记审查,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2.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发布。
2.加强信息解读工作,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易懂性。
3.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自2022年1月起,县水利局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全部移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许可事项的信息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公开。
2、自2022年初,县水利局原承担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资源税收费项目已移交税务局办理,我局目前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