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5-02-05 10:44 【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按照《条例》要求,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以及群众关注关切,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局党组适时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流程和审核机制,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推进和指导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二)进一步丰富内容。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平利民政”微信公众号、平利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单位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以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殡葬领域、未成年人保护等重点领域。不断优化丰富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在“平利民政”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的政策文件,保障群众读得懂政策、会运用政策,使政策执行更加便民。
(三)进一步规范程序。不断优化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舆情研判、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依法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按照“谁起草、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分级保密审查,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86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内容重点不够突出,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深入学习《条例》,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把《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中,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二是规范信息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等各环节程序,明确分工,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公开质量,加强公开的及时性。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开展民政惠民政策宣传工作,提高政策解读类信息水平,扩大信息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