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关于加大电商企业培育力度的提案
理由:“互联网+”催生了蓬勃兴起的电子商务,在助推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发展过程中,部分电商企业收获了红利,但仍存在供应链匹配度不够、专业运营机构和直播人才缺乏、亟需引导规范管理等问题也暴露出来。我县目前的电商企业中大多数为新成立企业,处于起步爬坡期,自身发展不够成熟,加之缺乏既懂经济、又懂互联网的复合型人才和农村电商带头人,现阶段我县暂时还没有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品牌集聚效益,农产品上行较为困难,对扩宽销售渠道有一定阻力。
建议:1.出台电商奖励政策,通过企业产业升级,改进电商交易标的产品(包括实物产品与非实物产品)及其交付能力,提高平利茶电商产业供给侧对市场需求侧的适配性。一是要集中发力农村电商产业升级的两大重点领域,即网货产品和供应链,这对于具有非标准性、保鲜保质难的农产品而言特别重要;二是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生产”提升;三是要立足产业特点匹配电商(“电商+”或“+电商”)。
2.加大对市场营销的支持力度,选择具备一定规模的当地特色农产品,引入专业团队,量身打造农村电商品牌营销方案,完善产品设计、视频拍摄、文案策划等配套服务,讲好产品故事,提高产品美誉度和市场知名度。
3.加大电商扶持力度,打造一批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带动力强的县域直播电商基地,培育县域数字消费场景,培育多元化新型农村电商主体,加强电商技能培训,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提高平利电商产业化发展水平。立足特色产业,发展“电商+农业”“电商+乡村旅游”等,培育平利电商特色品牌,延长平利电商产业链条。
提 案 人:罗启坤
主办单位:县经贸局
答 复: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电商企业培育力度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处理状态:已办结
| 责任编辑:王文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