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并监督实施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实施意见》《安康市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报批办法(试行)》等省市相关要求,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各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科学性、严谨性与可操作性,现就平利县11个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公众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宝贵意见与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4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平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pingli.gov.cn/)
三、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公示期间,可将意见和建议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投递至平利县自然资源局,请在信件封面或邮件标题注明“平利县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地址及联系方式: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平利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725500、 联系电话:0915-2110621、邮箱:422514437@qq.com。
四、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镇级规划》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示。
五、本次公示内容为《镇级规划》公众征求意见稿,《镇级规划》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成果为准。
附件:
平利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6日
| 责任编辑:王文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