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安财社〔2021〕111号)、《关于统筹使用好护河员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意见》(安人社函〔2021〕837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10月护河员公益性岗位符合补贴条件242人12.1万元(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222人11.05万元),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6日
受理股室: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创业就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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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肖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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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