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平利县自然资源局拟举行平利县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初步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下午2:30
二、听证会地点:平利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关于平利县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初步成果的听证
四、参会人员
各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及个人代表等。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参加本次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平利县实际情况,对本次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初步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等基本情况。
3、参会人员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4、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员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将予以收回。
5、参会人员需遵守会场纪律,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
特此公告。
平利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