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谢谢你们,帮我解决了大难题!”11月6日,华某对“老好人”调解室调解员肖泽清感激地说道。
华某在为林某提供劳务时不慎摔伤,经医院检查为尺骨骨折,需住院治疗并做手术。住院期间,林某支付医疗费用7600余元,同时提供生活费、护理费等费用,但还有3600余元医疗费未支付,双方就未支付的医疗费以及误工费、后期康复费、第二次手术费等问题发生分歧,于是来到“老好人”调解室申请调解。调解员肖泽清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协商一致:未支付的3600余元医疗费由华某支付,华某住院期间以及康复阶段的误工费、第二次手术费由林某一次性赔偿25000元。
这是平利县“老好人”调解工作室为民服务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平利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老好人”调解工作室,本着政府搭台、群众唱戏、社会参与、多方联动的原则,由退休政法干警担任首席调解员,吸纳守法明理、群众威望高、热心民调工作和公益事业的10名志愿人士组成,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平利县“老好人”调解工作室是经过民政局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性公益组织。为发挥民间调解的长效机制,平利县司法局和城关镇为调解室配备了办公设施,发放基本的办案补助,规范了相关制度流程。该工作室由单一调解纠纷,向矛盾梳理、心理疏导、情感修复等综合化、梯次性服务模式发展,形成以镇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协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工作模式,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据悉,自“老好人”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5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00余份、调解案件6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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