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五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04 14:07 【 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五标段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节字〔2024〕4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利县;
2.2 工程规模:金华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配套,桃子坪片区、卧虎岗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及管道破除恢复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138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798万元,招标金额最终以最高限价金额为准);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五标段;标段编号:E6109263546td48amvs7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
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五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及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资质、信用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参加投标。 
3.6申请人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 
3.7其他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施工期间该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4年11月4日10时30分至2024年11月9日10时30分前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19日14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平利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 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等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8.2 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及委派项目负责人资质、信用等信息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8.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康市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