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30 15:23 【 字体:
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第16号

事       由: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
领衔代表:余  磊 
内      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着力提升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让广大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建      议:1、加大设施设备建设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总体规划,按照医疗资源规划布局,结合各镇卫生院功能定位,进一步完善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利用三年时间,每个镇建成一所标准化镇卫生院,更新配置一批医疗设备;到2025年底,每个村建成一所标准化公有产权村卫生室。
2、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建立基层人才队伍保障机制,不断改善基层人才职业发展环境。对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培训和专家(名医)工作室建设给予资金扶持;简化人才引进手续,建立引进中高级人才的“绿色通道”等措施,鼓励和引导医学人才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拓宽乡村医生引进渠道,采取公开招聘、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等方式引进乡村医生,按照“县聘镇管村用”原则,配齐配强乡村医生队伍。以“创名院、建名科、树名医”为抓手,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加快重点学科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3、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提高基层医务人员薪资待遇;在职称晋升方面,不受编制和岗位设置的限制;落实多渠道乡村医生补偿政策,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水平;出台乡村医生养老统筹政策,解决村医养老问题,解决村医后顾之忧。

答     复: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卫函〔2023〕115 号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复函.pdf

处理状态:已办结

| 责任编辑:王文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