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杨春贵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 ||
索引号 | zfgzbmxzfbgs/2024-1526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人发〔2024〕11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3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年05月31日 |
(2024年5月30日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任命:
杨春贵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艳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关付军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薇同志为平利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以上四位同志的原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2024年5月31日
公文PDF原件:平人发〔2024〕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