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加强农村道路建设的提案
理 由: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村道路尤其是村组以及产业或种地路交通问题日显凸出,存在主要问题是:1.路面破损严重;2.路面宽度不够;3.产业及种植种粮道路严重不足或其它原因造成农村部分土地撂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各地要把解决好撂荒地问题作为当前稳定粮食面积的最大潜力来挖,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把有限的耕地资源用足用好。
道路问题也给人们的出行及经济发展造成影响。
建 议:1.对通公路的撂荒地,可以通过培养本土人才,引进乡贤能人返乡创业,产业大户流转土地方式,鼓励利用撂荒耕地种植油菜、玉米、大豆、水稻、蔬菜等,发展猪、牛、鸡、羊等养殖业。
2.对不通公路的撂荒地,以村为单位对成片撂荒耕地超过50亩以上的进行摸底,纳入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修通产业路或防火路。公路修通后,大大缩短在家群众返家种粮路途时间。既解决在家有(弱)劳动力的群众无地耕种的问题,又解决了耕地撂荒的问题;既增加粮食,又增加了群众的收入。
3.鼓励有种地意愿的搬迁农户通过联户合作等方式对撂荒耕地进行复垦耕种,并允许搭建临时性生产用房。对具备条件的成片撂荒耕地,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改造项目实施力度。
4.建议有关单位实地考察(例如三阳镇原上河村的村公路),根据实际情况把部分通行公路特别是转弯地段进一步加宽,同时在山坡道路转弯处安装凸面镜并设置警示标志,避免发生交通事故,进一步保障人们出行安全。
提案人:李敬 陈良付 柯涛 汪丽 赵永霞 孙自立 张勇
(本提案为2件提案合并,以上前2人为第一提案人)
主办单位:县交通局
协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答 复: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处理状态:已办结
| 责任编辑:王文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