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2024年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资格复审公告

信息来源:县卫健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12 11:35 【 字体:

按照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后续工作的通知》(安卫函〔2024〕162号)要求,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现将平利县2024年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资格复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陕西人事考试网报名应聘平利县2024年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相关招聘岗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安排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共同组织实施,邀请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组共同参与。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平利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平利县新正街191号)。

(二)提交材料

1.《2024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2份(一份审查单位留存,另一份返给应聘人员);

2.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3.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有要求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学信网打印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应聘人员档案存放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的档案托管证明,《未就业承诺书》(现场签订);

5.近期小两寸免冠彩照2张。

6.应聘人员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复印件装订顺序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档案存放机构证明、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一)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按不符合要求对待。

(二)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伪造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请及时关注考试公告。考试公告在平利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15-8425362

平利县卫生健康局  0915-8420719

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利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