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本县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运营工作,前期我局起草了《平利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上述《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7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反馈。
1、电话:8416030
2、邮寄地址:平利县新正街建设大厦平利县住建局;
3、电子邮箱:419217516@QQ.com;
4、各部门回复意见可通过公文平台发送至平利县住建局
附件:《平利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