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05 17:36 【 字体: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生态环境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平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行动,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3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35,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354天,超市考任务2天,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37微克/立方米和21微克/立方米,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内,全年无重污染天气。坝河、黄洋河出县界、广佛水电站3个省控断面水质达Ⅱ类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100%,地表水优良率100%,水环境质量位居全市第二。全县土壤环境保持安全稳定。

强化执法监管,防范环境风险。组织开展大气、水、土壤、矿山、排污许可证后执法行动,检查企业120家次,下发整改通知71份,实施行政处罚14起,办案数量及罚款金额均位于全市前列。安康市南部区域环境监测站在平利挂牌运行,平利县环境监测站通过检测资质认定,环境统计、环境监测年度任务全面完成。受理环境信访投诉161件,办结率100%。环境网格化管理成效居全市前列。认真组织开展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全县固(危)废安全处置率100%,医废污水处置两个100%全落实,核与辐射安全可控。全县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三、狠抓项目建设,推动绿色发展。持续加强项目储备管理,入选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首批试点县,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坝河流域(平利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县河流域(老县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治理农村生活污水20个行政村,新建污水处理站17座、维修改造9座,配套建设污水主管道4.2公里,积极策划申报入库项目9个。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服务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审批环评报告书18件,登记备案104件。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巩固衔接、生态振兴、安全生产、平安建设、五上企业培育、信访维稳、深化改革等中心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四、抓实问题整改,提升治理水平。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平利县5项配合整改任务按时序推进。第二轮省委环保督察反馈7项牵头整改问题全部整改销号。市提标升级调度会交办19件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制定《平利县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开展2轮次中省交办重点信访问题“回头看”,整改成效持续巩固。坚持自加压力,推行环境问题“日巡查、日交办”机制,交办整治环境问题155件,环境治理能力水平持续提升。

五、夯实环保责任,健全治理体系。定期向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汇报环保工作,拟定《平利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7 年)》《平利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及问责问题移交办法》通过审定印发,配合县人大、县政协开展环保专题调研。压紧压实各镇各部门“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合力推动问题解决。成功举办“6.5”世界环境日、首个“8.15”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围绕露天禁烧、烟花爆竹禁燃等,常态化深入镇村一线巡查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营造了全民支持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