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温⼲旱,降低森林⽕险⻛险等级,平利县⼈⼯影响天⽓领导⼩组办公室拟于6⽉30⽇⾄7⽉1⽇根据⽓象条件择机开展⼈⼯增⾬作业,为保障⼈⼯影响天⽓作业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影响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8号)等相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作业期限:2024年6⽉30⽇-7⽉1⽇(具体时间视天⽓情况和空域申请情况确定)。
⼆、作业地点:城关镇⼈⼯影响天⽓作业点(⽓象站院内)。
三、作业装备:EHY5038TRTZN6⻋载移动式增⾬⽕箭发射架。
四、作业安全要求:
(⼀)请⼈⼯增⾬作业区的城关镇政府及有关单位协助做好安全⼯作,禁⽌⽆关⼈员和⻋辆进⼊作业区域(作业区域为作业点周围⽅圆1公⾥范围)。
(⼆)作业区内的居⺠、⼯农业⽣产单位职⼯在作业时间段内尽量减少外出,并注意做好相关防范。
(三)如发现未燃烧完毕的⼈⼯增⾬作业⽕箭弹,严禁挪动和私拆,并保护好现场,⽴即向当地公安部⻔报告或及时与平利县⼈⼯影响天⽓领导⼩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421741,15209153839)。
平利县⼈⼯影响天⽓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6⽉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