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2023年存续期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相关信息的公示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28 17:40 【 字体: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2036号)中“地方债存续期内,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披露对应项目上一年度全年实际收益、项目最新预期收益等信息相关精神,现将我县2018年-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存续期内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专项债券管理情况。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专项债券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重大战略项目,严格按照“既要开好前门,又要堵住后门”的债务风险防控刚性原则,坚决杜绝专项债券负面清单内项目,在限额内积极向上级争取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积极带动了社会投资,形成了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稳投资”、“补短板”、“促改革”、“防风险”、“惠民生”等积极作用,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2018-2023年专项债券发行情况。2018年以来,我县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6个,总投资206187.26万元,发行专项债券资金85200万元,其中:2020年发行11500万元、2021年发行16500万元、2022年发行39700万元、2023年发行17500万元。

附件:平利县2018年-2023年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情况表.xlsx

平利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