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第8号
事 由:关于完善易地搬迁(扶贫)安置小区大修保障的建议
领衔代表:黄 琴
附议代表:杨友军 郑武权 廖洪平
内 容:异地搬迁(扶贫)安置小区的建设,解决了很大一部分贫困人口的住房安全问题,并助推了城镇化建设的进度。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部分安置区房屋已经出现楼顶漏水、管道风化等问题;同时由于安置小区居住群众的特殊性(经济弱势)等原因,安置小区缺少配套的大修基金保障,现有完好的建筑设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因老化出现问题。
建 议: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研,设置专项资金为易地搬迁(扶贫)安置小区房屋提供大修保障,同时对已经出现问题的易地搬迁(扶贫)安置小区进行修缮。
答 复: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易地搬迁(扶贫)安置小区大修保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政建函〔2023〕213 号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复函.pdf
处理状态:已办结
| 责任编辑:王文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