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30 17:27 【 字体:
为扎实做好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县域〔2024〕715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项目,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及申报要求
1、首位产业培育发展。对富硒茶首位产业延链补链、产业扩规模、招引龙头或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在建或新建项目。要求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备案、土地、规划、环评、能评、资金证明),提供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书。
2、县域产业园区提档升级。一是2023年内获评创建省级及以上经开区、高新区及2024年正在开展评审工作的省级经开区和高新区。二是县域产业园区总产值达到500亿或1000亿以上。三是2023年综合效益评价排名靠前的10个产业园区。要求项目性质为在建或新建,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备案、土地、规划、环评、能评、资金证明),提供园区创建批复文件、资金使用方案等。
3、县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一是列入第三批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申报创建名单的园区。二是已经进入第一、二批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名单,但未获得过省级县域专项资金支持的园区。三是进入第一批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认定名单的园区。项目性质为在建或新建,要求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备案、土地、规划、环评、能评、资金证明),提供园区创建批复文件或申请创建资料、资金使用方案等。
二、项目征集时间
2024年4月30日至5月7日
三、其他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及企业,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资料,认真规范填报《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位产业项目汇总表》、《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园区项目汇总表》,并于5月7日下午18时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到县发改局418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黄莉   15229655596

附件1: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县域〔2024〕715号).pdf

附件2: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位产业项目汇总表、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园区项目汇总表.xlsx

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