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体检、考察的公告

信息来源:县卫健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8 15:22 【 字体:
各有关考生:
根据安康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已招聘人员编制程序和补录计划专项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卫字〔2024〕15号)及安康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安康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拟聘人员体检和考察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安排
1.体检对象:龚桢桢,女,2022年7月毕业于汉中职业技术学院,临床医学专业。
2.具体安排: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请体检对象于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8:30前在平利县卫健局三楼办公室集合,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注意事项
(1)请体检对象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安排路途时间,按规定时间到场并注意安全。
(2)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体检前一天22:00至体检当天早晨请勿进食、饮水,保持空腹,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影响检测结果。
(4)到达集合地点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体检未结束不得离开。
(5)参加体检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二、考察工作安排
1.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
2.考察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12日
3.考察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考察对象需提供的材料
(1)学籍档案;
(2)个人自传及述职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学习工作经历、社会信用及遵纪守法情况(有工作经历的要写清现工作单位及地址);
(3)考察对象按照规定时限提交相关考察资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考察相关资料的人员,视为放弃考察;提交的资料不全、不真实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平利县卫生健康局    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