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2 09:50 【 字体:

——2024年3月16日在平利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平利县财政局    陈晓军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县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各项决议,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紧扣“收支管调防”,持续强化收入征管,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兜实兜牢“三保”底线,着力防范财政风险,充分发挥财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职能作用,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43078万元,财政总收入中留归地方本级财力27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3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3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537万元。当年争取到位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11829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54752万元,政府债券资金收入42540万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612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1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52万元。全县财政总财力达到35673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8%,财政总支出达到35667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8%,较好地完成了财政预算收支目标。
(一)财政总收入执行情况
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4307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1.7%,同比增长10.5%,其中:税务部门完成2294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5.6%;财政部门完成548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1.4%;自然资源部门完成1464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6.2%。
(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838万元,同比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51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4%;非税收入完成231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28.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76.4%,比上年下降3.3个百分点。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1726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242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74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962万元,盘活存量资金支出612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186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22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7万元,盘活存量资金收入612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52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总计317304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17261万元,当年预算收支结余43万元。
因2023年年度决算正在进行,市对县暂未最终结算,以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数据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届时再按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5382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1181万元,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收入203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总计368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68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1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总计25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5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17937万元,本年收入968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缴费收入1827万元,财政补助收入7663万元,集体补助收入2万元、利息收入161万元,转移收入22万元,其他收入11万元。本年支出7843万元,其中:发放基础养老金7269万元,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421万元,丧葬补助金支出141万元,转移支出12万元。当年结余184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9780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已上划市级统筹,县级不再列决基金收支。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037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9444万元,财政补助收入9918万元,利息收入44万元,转移收入626万元,其他收入5万元。本年支出19783万元,当年结余25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54万元。
(六)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地方政府性债券资金收入4254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02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20329万元,借新还旧债券12011万元。政府性债券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调整预算方案和财政决算口径,安排一般债券项目建设支出10200万元,安排债务还本支出12011万元,安排老县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4000万元(续发)、平利县城区智慧地下停车场项目8000万元、平利县县级医院分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3500万元、平利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2000万元(续发)、县级承接西康高铁项目2829万元。当年政府性债券转贷资金收支平衡。
截至2023年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14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2231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91800万元。地方政府性债券债务余额为30719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债务余额216637万元,专项债券债务余额90555万元。
(七)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以来,财政部门坚定信心、担当作为,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兜牢“三保”底线,保障重点支出,强化绩效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收支目标。
1.主动作为收支规模再创新高。一是全力以赴强征管。持续在“挖潜增收”上精准发力,确保财税收入应收尽收。二是紧盯政策抓争取。2023年,争取转移支付资金273047万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30529万元,极大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保障了重点项目支出需求。三是盘活存量提绩效。2023年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6126万元,有效弥补了“三保”、化解隐性债务、清偿拖欠企业账款财力缺口,切实守住保“三保”和防风险两条底线。2023年财政收支规模达到35.6亿元,创历史新高。
2.精准施策惠企利民助推发展。一是继续落实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落实各项减、免、缓等政策减税降费5173万元。二是深挖政府性融资担保助企惠农潜力。强力推动银担深化合作,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功能作用和风险控制优势,提高担保效率,有效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23年在保余额为23519万元,在保项目数56户,当年发放新增贷款31户9285万元。三是加强惠企政策兑现。2023年安排稳经济增长各类资金5674万元,其中:工业发展资金964万元、项目前期费用1000万元、商贸及电商发展专项470万元、就业及社区工厂资金240万元、产业园征迁等费用3000万元。四是常态化落实资金直达机制。坚持“紧抓快办、优化程序、快速直达”原则,2023年共收到中省市下达直达资金83909万元,支出81389万元,支出进度达97%,充分体现直达资金“下达快、投向准、监管严”的特性,有效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精准滴灌”效能。
3.统筹兼顾民生福祉稳步提升。持续增加对民生重点领域的财政投入,2023年全年民生支出共完成2466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4%。一是坚决兜牢社会保障基本需求。拨付创业就业资金201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6229万元、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及救助资金15558万元、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2564万元、高龄补贴1670万元、残疾人补贴782万元,安排退役安置和优抚对象等各类补助资金253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二是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年教育经费支出55666万元,较上年增长4%。三是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年下达资金1142万元,足额保障基本公共卫生、取消药品加成、两癌筛查等项目县级配套;筹集资金1400万元,用于支持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备案制改革、两家医院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四是倾力办好民生实事。申请城区地下停车场建设债券资金8000万元,筹集西大桥改建工程资金1000万元。
4.巩固成果示范创建有序推进。一是加强衔接资金投入和管理。紧紧围绕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按照“四个不摘”要求,足额预算落实县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3400万元,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28181万元,安排项目256个,全面保障巩固衔接工作落实。二是及时兑付惠农补贴。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耕地地力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油菜种植补贴和大豆复合种植补贴共计3082万元,惠及5万农户。三是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拨付资金1247万元,用于支持蒋家坪4A级旅游景区、五峰山森林公园项目等建设,以及全域旅游奖补兑现。四是持续改善人居生态环境。2023年共下达环保资金11556万元,用于污水改造治理和环境卫生清洁运输等,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地表水质等重要生态环境指标均处于全省前列。五是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严格落实“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政策,全年通过“832”平台实现政府采购355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21.3%。
5.强化监管坚守底线防范风险。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2023年“三保”支出达到16.93亿元,占支出总额的57.9%。二是政府债务管理有效有力。严格按照“开前门、堵后门,销存量、遏增量”的原则,2023年,争取各类债券资金42540万元,偿还政府债券本息20714万元,化解隐性债务25203万元。三是全面完成清偿拖欠企业账款目标。牢固树立“还债也是政绩”的思想,拿出砸锅卖铁的精神,穷尽一切办法,积极筹措资金、资源、资产等清偿拖欠企业无分歧账款58065万元,清偿率100%。四是财会监督落实落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九个方面,认真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积极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查,针对问题严肃整改,进一步整顿了财经纪律,规范了财务管理。
6.务实创新深化改革提质增效。一是预算管理更加科学。在资金争取、资金拨付、资金监管、政策落实上靠前服务、靠前发力,我县在直达资金管理、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国库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以及其他财政管理绩效方面表现突出,得到省人民政府通报表彰和奖励。二是绩效管理更加全面。组织开展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明确3个重点部门、5个政府投资专项,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对2023年年初预算绩效目标进行了集中会审,“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在财政部2021、2022年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我县连续两年获得表彰奖励。三是投资评审更加规范。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预算评审,规范评审流程,严格评审质量,拓宽评审领域,加大重点项目投资评审力度,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完成评审项目98个,报审金额77031万元,审定金额71505万元,节约财政资金5526万元,综合审减率7.2%。四是采购监管稳步加强。强化政府采购各环节全流程监管,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示公告制度,充分保障各方知情参与权。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相关要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信息化改革,建成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利分站。启动集采业务,精心组织实施了城区新建四所学校(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等集采活动。全县全年在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备案采购计划433条,采购计划总金额2.52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48亿元。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比例达到90%以上,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例均达到100%。五是资产管理更加完善。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融入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使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有机融合,利用全链条管理体系更加准确地完成核算工作,确保资产管理责任可查、有据可依。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县财政经济运行基本平稳,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也是县人大、县政协及各位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我县经济总量弱小,发展动能不足,税收收入增收乏力;国有土地和国有资产存量有限,非税收入增长潜力和空间不大;保障“三保”、稳经济增长和化解政府债务等支出逐年增长,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三保”压力和风险不断增加;习惯“过紧日子”的氛围还不浓,部分单位“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意识不强,政府债务风险防范不容忽视;预算约束力不强,财经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资金使用绩效不高,财会监督和预算绩效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意见,以更有力的举措,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4年年初预算草案
(一)2024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经济工作会议、财政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狠抓收入,优化支出,习惯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努力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实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今年预算编制的原则为:一是习惯过紧日子,守牢“三保”底线。坚持厉行节约,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方针,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经常性支出管理,完善项目支出审核机制,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上。二是坚持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按照中省预算管理改革要求和预算一体化系统规则设置,所有预算支出对应相应收入来源,收入没有实现,预算支出不得执行,切实硬化预算约束力,增强预算执行力和规范性。三是坚持量力而行,主动防范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四是坚持绩效管理,提升资金效益。坚持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将事前绩效评估嵌入重大政策项目决策程序,开展绩效目标实质性审核。完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改进挂钩机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五是坚持自加压力,提振发展信心。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突出一般转补、专项转补、政府债券等资金争取,税收收入征管,国有土地、国有资产和经营权出让等收入管理三个大的方面,预算安排打足稳经济增长接续政策奖扶需求,提振发展信心,撬动发展新的动能。
(二)2024年财政收入预算
2024年,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建议对财政收入预算,继续以持续稳定收入质量为目标,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6.7%增幅安排,税收收入占比保持上年水平,预算安排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00万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000万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800万元。具体分部门情况:
税务部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00万元。
财政部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0万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2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800万元。
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出让收入15000万元,收高新区旧宅腾退交易指标收入2000万元。
(三)2024年全县财政预算收支总规模
通过测算,2024年全县财政预算总财力规模为330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37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9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7800万元。具体分项情况如下:
地方财政收入3730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00万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9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800万元;
税收返还收入1787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3716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40000万元;
政府债券收入44475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资金收入4475万元,新增一般政府债券资金收入10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收入30000万元;
财政部门预计争取新增补助收入3500万元;
盘活预算单位存量资金3752万元;
减:上解上级支出396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
1.中省确定的保基本民生需县级配套支出9650万元
(1)教育支出安排1205万元
学前一年免保教费及学前教育助学金补助56万元;
学前公用经费补助125万元;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287万元;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63万元;
义务教育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交通补助3万元;
高中阶段助学金配套27万元;
高中阶段公用经费补助449万元;
职业教育助学金配套6万元;
职业教育学校免学费补助19万元;
县级承担的地方课程教材70万元。
(2)社会保障安排支出6110万元
政府救助综合责任保险保费县级配套35万元;
困难群众救助县级配套1300万元;
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和运转经费补助200万元;
孤儿生活补助费15万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25万元;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县级配套10万元;
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80万元;
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经费县级配套25万元;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县级配套15万元;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贴11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级配套1614万元;
农村户籍曾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过的人员养老金工龄补贴县级配套749万元;
高龄老人县级配套资金1068万元;
襄渝线铁路伤残民兵生活补助县级配套6万元;
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奖补15万元;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县级配套390万元;
退役士兵安置县级配套200万元;
环卫工人社会保险补贴52万元。
(3)卫生健康安排支出2335万元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1087万元;
离休干部医疗费12万元;
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103万元;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综合补偿160万元;
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专项补助170万元;
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备案制改革400万元;
乡镇卫生院药品零差率专项补助71万元;
村医补助92万元;
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农合财政补助36万元;
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24万元;
失独家庭特别扶助提标县级配套9万元;
计生特殊家庭帮扶(特别救助)县级配套8万元;
计划生育家庭国家奖励扶助县级补助21万元;
计生家庭一次性帮扶县级配套6万元;
独生子女保健费25万元;
城市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8万元;
婚前医学检查补助18万元;
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补助38万元;
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筛查补助22万元;
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县级配套资金15万元;
招聘本科生安家费县级配套10万元。
2.保工资支出(人员经费)85829万元
在职人员工资及“五险两金”经费68792万元;
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奖)2100万元,其中:教师奖励性绩效970万元;
离休人员经费13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补助9232万元;
遗属及60年代精退人员生活费210万元;
镇级两名工勤人员及全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补助465万元;
辅警人员经费补助926万元;
特岗教师经费补助687万元;
乡村教师补助235万元;
退休人员参加大病统筹单位配套343万元;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疗补助经费40万元;
重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工资125万元;
千家坪林场等五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遗留问题县级补助1620万元;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险费50万元;
税务部门人员经费补差991万元。
3.保运转支出(运转经费)8664万元
县镇两级(除学校和医院)公用经费3194万元;
县镇两级保留公车运行经费108万元;
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视察经费116万元;
村级及社区经费(含离任社区人员补助)3016万元;
村组道路养护费58万元;
镇级专项运转经费170万元;
新社区安全管理经费152万元;
政府非税收入预算安排工作经费1850万元。
4.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安排支出3710万元
河长制专项经费100万元;
镇级河长制经费55万元;
田长制专项经费50万元;
林长制专项经费50万元;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42万元;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检测项目20万元;
环境卫生保洁经费500万元;
垃圾填埋场运营费500万元;
县污水处理厂项目运营费590万元;
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营费500万元;
镇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经费690万元;
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监督员报酬23万元;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环境监测及工作保障费用90万元;
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 50万元;
五峰山公园建设资金450万元。
5.乡村全面振兴安排支出1530万元
粮食风险基金安排261万元,其中:粮油储备专项经费130万元、粮食安全专项经费5万元、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利息126万元;
农业保险补贴县级配套资金74万元;
数字乡村建设100万元;
防止因病返贫专项救助基金234万元;
脱贫不稳定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人员参加城乡医保缴费县级配套72万元;
国家农业产业园创建专项经费50万元;
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经费739万元。
6.债务还本付息支出7067万元,其中: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934万元,政府债务付息支出1133万元。
7.县委县政府决策事项安排支出14318万元
(1)民生事业发展提升安排支出2663万元
教育质量提升专项300万元;
教师培训专项100万元;
名优骨干教师奖励 100万元;
职业教育合作办学专项补助12万元;
中高考及高中会考工作经费50万元;
学校体育场免费开放补助100万元;
大型医疗设备购置500万元;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准备金50万元;
村医养老保险补助28万元;
“一老一小”体系建设200万元;
县级领导节日慰问专项65万元;
老年公寓运营补贴30万元;
殡仪馆运营补助45万元;
烈士陵园保护管理经费50万元;
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50万元;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40万元;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38万元;
食品抽检经费60万元;
食品安全专项经费69万元;
村级(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工作经费20万元;
城区路灯电费及维修费300万元;
病媒生物防治经费 50万元;
防汛抗旱工作经费30万元;
自动气象站运营及气象事业保障经费20万元;
公交车运营补助356万元。
(2)列入部门预算的部门专项经费9816万元
(3)列入财政预留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专项1839万元
会议费100万元;
人才经费 200万元;
党建经费 200万元;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专项100万元;
科技发展专项69万元,其中:科协46万元,教科局23万元;
秦创原平利分中心工作经费30万元;
2024年天然气倒挂补贴210万元;
信访维稳经费200万元;
招商引资专项经费300万元,其中:富硒食品产业链40万元、生态旅游产业链40万元、新型材料产业链40万元、先进制造产业链40万元、招商中心140万元;
创业就业及社区工厂发展300万元;
武警中队修建专项80万元;
党校建设遗留问题经费50万元。
8.预备费3000万元。
9.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中省市下达各类项目专款)安排专项支出预计1400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全县年初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9000万元。
1、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支出19000万元
购买“占补平衡”指标支出2000万元;
2023年变更调查监测图斑耕地流出整改600万元;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奖励100万元;
耕地“占补平衡”旱改水项目修复244万元;
县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00万元,其中:重点区域人居环境整治专项1000万元;
老县镇乡村振兴重点镇建设300万元;
长安镇乡村振兴重点镇292万元;
农业发展专项(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500万元;
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奖补2500万元;
工业发展基金2000万元;
项目前期费1000万元;
商贸企业及电商发展专项500万元;
乡建公司奖补200万元;
市政维护专项经费 500万元;
城东照明建设400万元;
市政绿化管护费100万元;
农村公路养护经费 700万元;
失地农民和代课教师政策保生活补助756万元;
专项债券利息支出2908万元。
2、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30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
全县年初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7800万元。
其中:隐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安排4680万元;
一般债券还本付息支出安排1940万元;
县农技中心等单位办公用房维修资金1180万元。
(七)2024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4年,全县财政预算总财力规模为330568万元,当年全口径预算支出预计为330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37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9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800万元,当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八)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520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84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8197万元、利息收入172万元、其它收入31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383万元。当年结余2137万元,累计滚存结余21917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2024年,上年结余收入2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724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8774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678万元、利息收入40万元、本级财政补助收入92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9978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九)政府债务预算草案
2024年,年初预算预计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4475万元,其中:再融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入4475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收入10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收入30000万元。预计2024年发行专项债券资金30000万元,最终发行金额以实际到位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当年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支出44475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债务还本支出4475万元,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建设支出40000万元。
2024年,年初预算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6595万元,其中:法定债务还本支出5934万元,法定债务付息支出5981万元,隐性债务还本支出3422万元,隐性债务付息支出1258万元。
三、2024年重点工作
今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财政工作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县委第十七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奋斗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强化财政治理效能,注重精准、更可持续,科学统筹财政资源,保持必要支出强度,突出财政监管重点,持续提升资金绩效,助推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一)拓财源稳增长,高质量提升综合财力。一是狠抓财税收入。积极推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深入研判体制改革对县级收入的影响因素,以年度预算收入为目标,持续关注国家政策走向、经济运行情况,加强对财政收入形势分析和预期管理,深入挖掘首位产业链、供应链环节的潜在税源,持续做好矿山开采等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税收征管,确保颗粒归仓、应收尽收。二是狠抓资金(资产)盘活。统筹资源拓展增收渠道,不断提高土地出让收益,持续推进闲置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处置工作,下大力盘活资金,加强对财政代管资金结余管理,变沉睡资产资金为财政增收活水。三是狠抓向上争取。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导向、资金投向、分配因素,抢抓陕西建设“1圈4极6城”发展机遇,在上年争取资金的大好基础上积极向上争取,夯实可用财力。
(二)增福祉保和谐,高水平筑牢惠民之基。一是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需求,加大重点民生支出保障力度,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折不扣落实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持续做好防止返贫救助政策,积极推动“一老一小”体系建立;全力保障社区工厂及就业发展,支持就业优先战略;保障县城公共文体场馆活动运转开展,促进文体旅游事业协同发展。三是持续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有序开展;以守牢粮食安全底线为目标,全力保障耕地流出、撂荒整治,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大发展。四是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治理经费标准,逐步扩大环境污染防治专项投入,设立“田林河”三长制专项资金,推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资金保障我县人民群众“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三)优服务促发展,高效率保障重点支出。一是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坚决落实无预算不支出,从严控制预算调整和新增事项,集中有限财力办大事,全力支持富硒产业、生态旅游等重大战略实施。二是综合运用普惠金融、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力企业纾困增效。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和引导,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居民消费潜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三是用好用活专项债券资金,积极扩大引导有效投资,谋划一批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期盼的政府投资项目,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县域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提质发展。四是科学合理界定刚性支出边界,严控非必要、非刚性支出,推进实施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财政资金精准投放。
(四)建机制防风险,高要求强化财政监管。一是严格落实“三保”预算省市审核机制,年度预算足额编制“三保”支出,坚决落实“三保”支出优先原则,强化“三保”预算执行日常监督,坚决兜实兜牢“三保”底线。二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政策,树立收支平衡理念,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等关口,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精准保障重点刚性支出。三是按规定及时收回沉淀闲置、低效无效的财政资金,统筹用于保障民生重点支出需要。四是强化库款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库款预警和分析机制,科学合理调度资金,积极稳妥消化财政往来款项,防范化解财政支付风险。五是健全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严格落实化债方案,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加强债务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处置,切实提升债务管理的规范度和治理水平。六是强化财政管理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更好发挥监督管理作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七是继续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分配、下达直达资金,发挥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效用。
(五)强担当有作为,高标准推进财政改革。一是深入总结连续两年荣获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评价优秀等次经验成果,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面增效,力争实现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三连优”。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整合财政业务系统,不断推进财政云系统各模块间数据互联共享,推动财政业务全环节、全链条管理,完善财政资金全过程监管。三是加强财政政策与投资、金融等政策协同联动,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对财政重大专项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全周期跟踪问效,提升资金分配使用效益。四是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夯实国库管理基础,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以高站位提升财政监督水平。五是强化基层财政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健全财政投资评审机制,推进财政“大数据”建设,切实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的财政各项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既有新的挑战,也有新的机遇。2024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以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和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为主攻方向,以全面规范财政管理和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目标,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附件:平利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