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砂许可公告

信息来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04 17:38 【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平利县河道砂石资源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平利县人民政府授权于平利县两山生态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县域内河道砂石资源统一开采经营,经县水利局报市水利局审核同意,我局依法向平利县两山生态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开采经营的岚河平利段(渡船口至杉沟段)采砂区、正阳河河道(鄢家台村至让河口段)采砂区分别颁发了《河道采砂许可证》。证号1:D6109262024-0001,核定2024年度采砂量为2.3万m³,开采范围(109°10′59.99"~109°06′29.54",32°06′37.61"~32°08′54.97")在岚河八仙镇河段,东至渡船口、西至杉沟段、南北至可采区外沿、东西12600米、南北50-90米、允许开采深度1.44-1.5米;证号2:D6109262024-0002,核定2024年度采砂量为0.94万m³, 开采范围(109°10′44.01"~109°11′28.41",32°02′8.92"~32°04′5.03")在正阳河正阳镇河段,东西至可采区外沿、南至鄢家台村、北至让河口段、东西30-80米、南北4851米、允许开采深度1米。
许可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采砂量达到许可开采量后,本许可自行失效。)
特此公告
平利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