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xzfbgs/2024-0202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规范性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政办发〔2024〕6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1月2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年01月23日 |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政令畅通、法制统一,根据《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县政府对2024年1月10日之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