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4-01-23 15:10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xzfbgs/2024-0202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发〔2024〕6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年01月23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央和省市驻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政令畅通、法制统一,根据《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县政府对2024年1月10日之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经清理,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20件,废止3件,失效2件。对失效或废止的文件,自失效或废止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央和省市驻平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和备案审查制度,切实推进我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3.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公文PDF原件:平政办发〔2024〕6 号.pdf

【政策图解】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