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4-01-26 17:19 【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对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一律主动、规范公开。全县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1条,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审批信息39条,生态环境行政处罚13条,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6条,中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1条、污染防治攻坚战提标升级调度1条、行业乱象整治情况公示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分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协调股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股室、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负责本股室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各股室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现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公开发布等管理机制,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我局无独立官方网站。2023年,我局依托平利县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开了环保业务工作情况,保障了本单位政务信息的公开、透明。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社会各界和本县群众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在市生态环境局及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公开形式单一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生态环境信息,准确把握公开范围和公开时限,增强保密意识,确保各类生态环境信息准确规范、及时安全的公开。

二是拓展交流互动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分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信息发布力度,丰富内容解读形式,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地的服务社会公众。

三是充实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内容。采用案例分析、流程图、讲故事等方式解读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法律法规,宣传典型性、示范性强的做法或经验,让政务信息公开更加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