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4-01-26 16:10 【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强化组织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透明度、规范化、民主化进一步提升,现将一年来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2023年部门综合预算、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各类强制登报事项清单等信息,通过“平利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普发信息200余篇。根据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等信息,提升农业农村宣传针对性,传播社会正能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政务公开原则、内容、形式以及网上政务咨询投诉平台办理流程、时限等,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落实。在日常工作中,由各单位、各股室对产生的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将不宜公开的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保障情况。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优化发布形式,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平利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其他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公开的信息公开发布网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二是信息公开的不够深入和全面,个别信息更新不快。2024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对工作人员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