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4-01-26 16:01 【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为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平利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平利县2022年决算及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公开目录明细、平利县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明细、平利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政府采购项目内容、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拆旧建新方案等各类信息23条,重点对机构设置、单位职能、土地出让、征地信息、重大规划项目、地灾预警信息、行政审批信息等群众关心的事项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层层把关,禁止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背道而驰的、未经审核的虚假信息。针对需要发布上传的各种信息,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同意,确保信息宣传报道的政策性、真实性和时效性,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三)平台建设情况。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优化发布形式,立足自然资源工作职能,持续传播自然资源正能量,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公开发布信息。2023年在平利自然资源公众号对外发布转载文章65篇,发表党建评论文章41篇,在其他网站、信息平台等政务新媒体发布文章38篇,联合县气象局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警)14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5.2345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顺利完成各项任务,但还存在部分问题,主要表现在公众号更新不够及时,新媒体的阅读和点击量不高,信息的宣传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主管、主办职能,紧扣重点环节,梳理部门职能,围绕中省市县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公众号更新维护制度,按规定要求做好宣传信息更新工作,做好内容保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公众互动交流平台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