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安财社〔2021〕111号)、《关于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平人社发〔2021〕70号)、《关于继续开发聘用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员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通知》(平人社发〔2022〕75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10至12月乡村公益性岗位符合补贴条件人数及金额(详见附件1),其中10月385人23.1万元、11月385人23.1万元、12月385人23.1万元,10至12月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员公益性岗位符合补贴条件人数及金额(详见附件2),其中10月110人11万元(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32人3.2万元)、11月110人11万元(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32人3.2万元)、12月109人10.9万元(其中脱贫户及监测户31人3.1万元)。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
受理股室: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创业就业股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
邮编:725500
受理人:肖高源
受理电话:0915-8420996
附件:
1.平利县2023年10至12月乡村公益性岗位享受补贴人员公示花名册.xlsx
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