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2023年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公示(第二批)

信息来源:县人社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21 07:39 【 字体: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支持稳岗扩容提质惠民生的通知》(陕政办发〔2023〕12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365号)文件精神,经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对标审核,截至2023年12月20日,全县有9家参保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现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5日。若对所公示享受政策的单位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平利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股室:平利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失业工伤股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县人社局二楼)
邮编:725500

受理人:杨忠琴    受理电话:842128013409152678

附件:平利县2023年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二批).xls

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