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6 15:55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xzfbgs/2023-2263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政办发〔2023〕40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年09月26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安康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平利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罗俊    县委常委、副县长

召集人:

陈绪利    县政府办正科级督查专员

   铁    县民政局局长

成员:

陈华琼    县发改局副局长

王迪富    县教科局副局长

   瑞    县经贸局副局长

程斯昭    县公安局副局长

   东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冯贵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谦勇    县人社局副局长

付利国    县土地统征储备整理中心主任

成志新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家峰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晓春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鹏    县文旅局副局长

杨友平    县卫健局副局长

杨厚军    县市监局党组成员

黄德生    县应急救援技术中心主任

崔智斌    县医保局副局长

沈珺茹    团县委少先队总辅导员

   玮    县妇联会副主席

陈玉峰    县残联副理事长
折   岩    县消防大队政治教导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筹备、组织和联络、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养老服务方面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县养老服务工作。督促指导各镇、有关单位抓好养老服务工作任务落实,研究制定养老服务规划和推进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结、推广养老服务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责任分工
县发改局:负责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促进养老服务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人口老龄化问题,将养老服务业相关内容纳入服务业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养老服务业发展涉及的重大规划项目,做好相关规划、政策衔接平衡。
县教科局:统筹推进县职教中心创造条件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推动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发展;推进县职教中心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
县经贸局:负责支持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鼓励企业在健康监测、康复护理、辅助器具、智能看护等领域,推进老年人适用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创新和应用;负责推动发展家政服务业中涉及为老服务相关工作,支持养老产品用品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
县公安局:负责及时受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报警和求助,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的伤害、诈骗、盗窃、抢夺、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障老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县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对各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开展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统筹推进为老服务设施建设,促进老年福利事业发展;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和推动全县养老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推动全县养老产业发展。
县财政局:做好养老服务相关资金保障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配合民政部门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督促民政等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绩效管理;协调闲置公产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增加养老服务场地。
县人社局:贯彻落实中省市基本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或行业协会成立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为其职工或从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土地供应政策,保障养老服务业建设用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养老服务设施发展需要,切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在新建居住区规划方案审查阶段同步规划养老服务设施,按居住区老年人数量和相关要求配套建设相应建筑面积的养老服务设施。
县住建局:指导相关单位依规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能;对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批、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的养老机构,主动提供消防技术咨询服务,依法予以办理;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协调场地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做好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工作,配合各镇及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留守老人的关爱保护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指导各镇及相关单位将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
县文旅局:研究促进老年旅居康养市场发展的政策、宣传和普及,维护老年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协调抓好带有导向性、示范性的老年文化活动,促进老年文化事业发展。
县卫健局:负责完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开展老年病预防、治疗、康复工作;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促进医疗资源和养老服务的有效对接,支持和推动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拓展医疗机构为老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鼓励县医院、县中医院等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室,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病防治和康复护理;鼓励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
县市监局:负责对老年保健食品、医疗保健器械等市场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做好电梯等特种设备以及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县医保局:贯彻落实好医疗保险政策和具体办法,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长期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其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保障。
团县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和少先队员开展形式多样的为老服务,促进青少年与老年人增加沟通,相互理解,共同参与支持养老事业发展。
县妇联:指导各级妇女组织在老年妇女中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为老年妇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老年妇女在社会中的作用。
县残联:维护老年残疾人合法权益,扶助老年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积极参与老年残疾人的康复辅具配置、康复服务和家庭无障碍改造,积极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
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指导民政部门和各镇监督养老服务机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四、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以及专家参加。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需确定1名联络员,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联席会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并报总召集人审定。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和决定事项并按要求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四)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调整后的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接替,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五)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不刻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县民政局代章。
五、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
(二)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配合和信息互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合力解决各类问题。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
附件:平利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名单.pdf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公文PDF原件:平政办发〔2023〕40号.pdf

【政策图解】关于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