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过渡期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拟实施的相关涉农整合使用计划予以公示,整合资金1笔共计240万元。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公示内容将按照程序实施。
公告公示单位:平利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12317 0915-8417826
通讯地址:平利县城关镇农商银行12楼
电子邮箱:plxnyjjh@163.com
附:平利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计划表.xlsx
平利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