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户名单公示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15 15:16 【 字体:
依据《平利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平政办发〔2023〕27号文件规定,根据本人申请提交资料、城关镇社区受理,按照“三审三公示”、“联审公示”的审核程序,县政府组织公租房成员单位县住建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监局、交管大队、城关镇、城区6个社区对2023年度公租房申请人资格进行联审,经联审会评议认定15户城镇低保户、3户低保边缘户、24户新就业人员、275户外来务工人员,共计317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并于2023年11月8日在“平利住建公众号”、住建局醒目位置张贴栏进行7天复审公开公示,现复审公示期限已到(公示期间1名申请人因工作调动离开平利,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按照市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相关程序规定,需面向社会对316户符合申报条件申请人进行三审公开公示,公示期7天,自11月15日起——21日止,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
平利县纪委监委:0915-8428944
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15-8416028
平利县城关镇人民政府:0915-8421387
附件:平利县2023年公租房申请人员一览表.xlsx

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平利县民政局

平利县自然资源局 平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利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