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财监〔2023〕5号)和《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安财监〔2023〕8号要求,我局于2023年8月至9月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对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利县乡村振兴局、平利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平利县八仙镇人民政府、平利县老县镇中心卫生院、平利县三阳镇中心卫生院、平利县女娲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检查内容:1、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三公”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2、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关注是否有代理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单位会计人员业务知识薄弱,会计基础不够扎实,会计管理存在不足,内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依法依规对7家下达了问题通报,责令被检查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单位在今后的财务管理中加强内部监督,提升单位会计业务能力水平,规范会计核算和账务处账,强化原始单据审核把关,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断规范账务处理流程,加强会计基础核算工作,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平利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