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九、十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31 08:36 【 字体:
1、招标条件
平利县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社会〔2022〕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利县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债券、财政补助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利县中医医院院内。
2.2工程规模:九标段为会议室改造项目,主要内容为顶层加盖钢结构会议室及原屋面防水等工程内容。
十标段为污水处理土建工程,主要内容为污水处理系统设备新建污水站及基础加固。
2.3项目投资总额:90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270000.00元,其中九标段97.00万元;十标段30.00万元,招标金额最终以最高限价金额为准)。
2.4计划工期:九标段90日历天;十标段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平利县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九标段;标段编号:E6109263546qc9lemjlw001;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名称:平利县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十标段;标段编号:E6109263546qc9lemjlw002;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平利县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九标段:平利县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九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标段名称:平利县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十标段:平利县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十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平利县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九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标段名称:平利县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十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标段名称:平利县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九标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平利县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十标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资质、信用、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
3.6其他要求:中标企业施工期间该项目的关键岗位实名制人员需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3年10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5日09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企业自身原因未按照时间规定下载文件,导致后续投标失败的,投标企业自行负责。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平利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