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康震华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xzfbgs/2023-1518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人事任免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平政任字〔2023〕9 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0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年09月09日 |
县政府决定,任命:
康震华同志为平利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挂职时间为期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通知。
免去:
陈军同志平利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主任职务。
吴永军同志原任平利县公安局副政委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平利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
公文PDF原件:平政任字〔2023〕9 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