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支持稳岗扩容提质惠民生的通知》(陕政办发〔2023〕12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365号)文件精神,经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对标审核,截至2023年8月底,全县有63家参保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现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时间:自2023年9月16日至2023年9月22日。若对公示享受政策的单位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平利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股室:平利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失业工伤股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县人社局二楼)
邮 编:725500
受 理 人:杨忠琴 受理电话:8421280 13409152678
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