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农业生产和大豆扩种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23〕7号)和平利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做好大豆种植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平农发〔2023〕9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大豆种植检查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9月8日至9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告公示单位:平利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12317 0915-8421809
通讯地址:平利县农商银行1209室
电子邮箱:plxnyjjh@163.com
平利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