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05 10:35 【 字体:
文件名称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xzfbgs/2023-1448 公开目录: 其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年07月05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省市驻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政令畅通、法制统一,根据《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县政府对2023年6月13日之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经清理,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3件,废止2件,失效2件。对失效或废止的文件,自失效或废止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中省市驻平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和备案审查制度,切实推进我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3.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