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县人社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23 16:38 【 字体: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等信息予以公告。
行政执法主体: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执法区域:平利县
行政执法领域:一、劳动监察方面: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二、工伤认定方面:承担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其他用人单位务工人员工伤认定工作。
监督举报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平安大道北侧
举报投诉电话:0915-8426902
一、主要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伤保险条例》、《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电话
0915-8421657

四、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姓名

职务

执法证号

李荣学

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27090213001

邹文浙

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人员

27090213007

五、行政执法程序
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详见附件1、附件2。
六、救济途径
如对本机关行政执法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执法决定之日起60日依法向平利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安康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2日